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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 2.0本月将新增豁免项目 |
点击:754 时间:2017/12/13 |
2014年5月20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系列指令对2011/65/EU附件III和附件IV进行修订,即RoHS 2.0指令关于所有电子电气设备的豁免清单和专门针对医疗设备以及监视和控制设备的豁免清单。其中,附件III新增2条豁免条款,附件IV新增6条豁免条款。相关修订指令将于其在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
欧盟委员会此次共发布了8个指令对2011/65/EU进行修订,其中包括2项有关汞用途的豁免和6项有关铅用途的豁免,详情参见下表。
指令
修订附件
新增豁免
豁免物质
豁免用途
2014/76/EU
Annex III
第4(g)条
汞
用于标牌、装饰或建筑和专业照明和灯光艺术品中手工制作的发光放电管(HLDTs)
2014/72/EU
Annex III
第41条
铅
点火模块和其他电子电气发动机控制系统中使用的电子电气元件的焊料及终端处理和PCB的表面处理
2014/75/EU
Annex IV
第35条
汞
用于工业监控设备中背光液晶显示器中的冷阴极荧光灯(CCFLs),每盏灯不超过5毫克
2014/74/EU
Annex IV
第36条
铅
用于工业监控设备中除C-press之外的顺应针连接器系统
2014/73/EU
Annex IV
第37条
铅
用于电导率测试的铂黑电极
2014/71/EU
Annex IV
第38条
铅
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探测设备与X射线系统中的具有超过500个互联接口的大面积堆叠芯片元件接口上的焊料
2014/70/EU
Annex IV
第39条
铅
具有特定性能参数的设备中的微通道板(MCPs)
2014/69/EU
Annex IV
第40条
铅
用于工业监控设备中额定电压小于125V AC或250V DC的电容器中的介电陶瓷
RoHS豁免,又叫做排外,如果从科技的角度看有害物质的替代或消除是不可能的,或者替代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超过其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的利益,或者替代的可靠性得不到保证,那么这些材料就会被考虑纳入到豁免清单中。如果产品中涉及相关豁免材料,应满足豁免条款规定的限值和用途,并在规定的豁免有效期内实现有害物质的减免和替代。
RoHS豁免具体条款修订是基于当前的科技水平。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RoHS豁免条款将不断更新。建议相关制造商及时关注豁免清单的变化,积极寻找更加环保的替代材料,确保输欧产品符合RoHS的最新要求。
修订指令下载链接: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2014:148:FULL&from=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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