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代替GB 18613-2012和GB25958-2010(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此,我中心修订了CQC31-461121-2009《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修订后规则为CQC31-461121-2021《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涉及类别号:701202,现将电动机产品节能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规则名称由《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修改为《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
——修改了认证产品的适用范围,包含三相异步电动机、单相异步电动机和无刷直流电动机(1);
——增加了认证模式2:产品检验+获证后监督(2);
——明确了认证单元划分原则,增加了工作原理、绕组材料和绝缘等级要求(3.1);
——修改了检测单元划分要求(表1);
——修改了申请认证提交资料要求,增加了提供自我声明信息(3.2.2);
——修改了一般用途三相异步电动机认证基本要求,取消产品认证GB755要求(4.1.1);
——增加了小功率电动机认证基本要求(4.1.3);
——修改了送样原则和数量(表2和表3);
——修改了认证依据标准,由GB18613-2012修改为GB18613-2020(4.3.1);
——修改了检验项目和要求,检验项目取消功率因数,效率指标按照新认证标准要求(4.3.2);
——修改了检验依据方法(4.3.3);
——修改了检验时限,15个工作日改为30个工作日(4.3.4);
——修改了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要求,转子用铝修改为转子导体材料(4.4)
——修改了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取消了发热试验、功率因数项目和效率测试方法要求,增加了小功率电动机要求(附件1);
——修改了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认证单元修改为产品类别(5.1.2);
——减少了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表5);
——取消了产品未获安全认证证书,增加人日数进行安全检查的要求(5.2)
——明确了采用认证模式2获证的工厂,首次监督检查的人日数要求(7.1.2);
——修改了监督抽样要求(7.4);
——修改了产品描述格式(PSF461121.11);
——调整文档结构及文字表述。
二、 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要求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1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 获证后的监督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
3.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2021年4月1日起,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CQC根据企业获证情况,依据实施规则和新旧版标准差异(见附件)制定换版方案,必要时补做差异试验,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4.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22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暂停;2022年9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
5. 原类别号70120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701213(小功率电动机)合并为701202(电动机)。
|